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8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7—2020)》(粤科高字〔2017〕129号)精神,实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经研究,对我市拟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原则上需要完成备案登记的企业我局再安排现场考察及推荐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做好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备案需于6月15日前完成。4月30日前完成备案的企业原则上推荐申报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6月15日前完成备案的企业原则上推荐申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东莞市高新企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导-免费咨询在线客服:QQ:2392023307 电话:18688394373
广州佰阖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是“东莞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高企申报条件解读”的有关内容,更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问题请关注项目云平台(www.wwco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