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医学教育网前几天发布关于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领取信息后,很多考生都在问医学教育网自己所在地区什么时候领取,近期医学教育网又搜集到新增的几个地区,来看看有你所在地区吗? 湖北省 发放对象 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通过国家考试合格线的考生(包括2016和2017两年成绩滚动通过的考生,2016年及以前通过考试者不含在内)。 发放方法 (一)证书由“考区→考点→报名点→单位或考生”逐级整体下发,考区和考点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领证事宜。考生请先向学校或工作单位咨询领证事宜,单位集中到各报名点领取。湖北考区各考点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 考点为“省直”,且报考单位为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我中心)的考生,请于即日起到4月28日前,至我中心1212室领取证书。 其它事项 (一)每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附带一式两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请领证时一并领取。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领取和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三)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如需他人代领,请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函,方能领取。 各考点联系方式请到湖北卫生人才网查看! 大连市 请参加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2018年4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如由他人代领,需持代领人及考生的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到考试报名点(即:考生报名时自己选择的资格审核确认地点,名单附后),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北京丰台区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要求,自2017年起启用新版证书 , 领取2017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人事考试频道”打印《证书领取凭条》,按照《证书领取凭条》的要求,带好您的材料,于2018年4月16日-22日到凭条指定地点领取您的证书。 丰台区领取证书地址: 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审核报名大厅) 温馨提示:尚未公布卫生资格发放通知的地区的考生,请联系当地卫生局、县/区卫生计生委、或省市级医学考试中心等。医学教育网">医学教育网也会在第一时间通过官网或公众号通知大家,请随时关注! 其他地区领证汇总 北京市 北京地区2017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领取凭条于4月2日发布 宁夏省 考生朋友们,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开始发放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宁夏考区合格人数为3882人,其中银川考区合格人数为800人。合格人员证书于2018年4月8日开始发放。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口腔医院、银川市中医医院等大型卫生机构的合格证书,我中心将采取集体发放方式,请各单位人事科、办公室负责人与我中心接洽领取事宜,咨询电话0951-5555751或5555752。 个人领取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驾驶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之一)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市民大厅C3厅27号窗口)领取证书。如需代领者,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驾驶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之一)领取证书。 辽宁葫芦岛 葫芦岛市2017年主治医师合格证书将于2017年3月26日开始发放,请考生根据公告开始办理主治医师证书的办理、领取工作。 葫芦岛市2017年度卫生系列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将于2017年3月26日开始发放。请考生将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近期免冠照片一张(1寸,照片底色不限)交到考生单位所在县(市)区人事局(人社局)职称部门,由上述人事职称部门到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科统一办理;市直单位考生由各单位人事部门携带上述办证手续统一办理。 统一办理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5月31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 办理地点: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8楼804房间。 江西省 通过2017年卫生专业 (含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请按要求办理领取合格证书。 一、 委托邮寄取证服务 为满足广大应试人员需求,方便应试人员尽快取得证书,我中心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合作,开通证书邮政特快专递业务。 1、应试人员可自愿选择办理“证书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领取证书。请填写收件信息,点击进入“证书邮政特快专递” 2、受理时间:从2018年3月27日开始在网上申请委托。 二、 现场领取服务 1、需现场领取证书的应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领取证书; 2、受理时间:从2018年4月以后每月的最后五个工作日; 3、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联系电话:12333 。 三、说明 2017年卫生专业证书为新版职业资格证书,不再使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山东省 临 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 济 宁:各县市区所属考生按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将有关材料报县市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后由县市区人社局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市直部门(单位)考生,将有关材料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潍 坊:市直报名点的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到市人事考试中心601房间,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现场领取证书。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报名点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业务,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证书。 烟 台: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领取时间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30日,各考生请根据当时报名审核地为准,各县市区考生请至当地考试中心办理,市直考生可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 莱 州: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领取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地址:莱州市府前街96号市政府院内西老法院楼三楼人事考试中心。 日 照:证书已根据报名点下发至各区县,请考试合格人员根据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到各区县人社局领取证书、市直有关部门由人事科统一组织,派专人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统一办理时间: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27日。 广西省 河 池: 2017年11月3日至2018年2月28日间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中、初级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名单详见附件),现将领取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单位统一申请办理的,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卫生计生单位派专人到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统一领取。 二、个人自行申请办理的,请相关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领取。 三、领取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84号(市卫生计生委办公楼4楼人事科)。 未尽事宜,请与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8-2281193. 柳 州: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各卫生医疗机构指定专人前来统一领取本单位考生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30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地点:柳州市医学考试中心1楼(曙光东路214号)。 贵 港: 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已将2017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下发到我市,请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市直管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安排1—2名同志于2018年3月30日17:30前携单位介绍信和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提前按辖区或单位、按类别、按证书管理号顺序筛选出本辖区或本单位名单,打印一式二份)到贵港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统一领取本辖区或本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4555003,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龙床井巷10号贵港市卫计委205办公室(汽车西站北面)。 吉林省 2018年3月29日开始发放。在各市(州)考点报名的考生,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在省(中)直考点报名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大厦3楼1号窗口领取,其中工作单位是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一汽总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前卫医院的考生,请到本人单位人事科领取。 安徽铜陵 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自2018年起铜陵考点的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证补办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因省卫计委每年10月集中开展补办证书工作,故9月30日前提交补办证件材料的当年办理,9月30日后提交补办证件材料的,次年办理。 附件一:申报补办〔考试〕专业资格证书提交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一份〔单位盖章〕,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编号〕, 3. 登报挂失作废《铜陵日报》一张, 4.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 二寸免冠照片二张, 注: 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附件二) ②〔证书编号〕是指先查找证书编号后、再登报挂失作废。 ③登报内容:姓名、专业、资格名称、证书编号、取得资格证书时间等。 ④每年10月我市将材料报送省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 绵 阳 眉 山 2017年在眉山考点考试合格的医师(助理)资格证书(口腔、公卫、军队除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暨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已发到了眉山考点,为了做好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从2018年3月13日起发放,请各位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于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到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考点办领取(如需代领,请持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和代领人身份证)。 遂 宁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请市直三家医院的考生到本医院人事科领取,区县考生到区县卫计局领取,其余考生请带上身份证原件直接到遂宁市医管中心领取。市医管中心地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603号5-5(沃尔玛西山侧面免费停车场的正对面—老市政协大楼五楼5-5)。 青海省 一、办理机构 护士资格证书和卫生中初级资格证书由各市、州卫生计生部门和各相关单位统一集中办理(名单附后)。各办理机构负责在本考区(单位)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护理、卫生专业资格证书的办理。 二、办证须知 考生须向证书办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成绩通知单1张;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张(可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qhhrss.gov.cn“下载”专栏内下载打印); 3、近期免冠小二寸相片2张。 三、办理时间 2018年3-5月为单位集中办理时间,各办理机构在收齐考生资料后,即可与省人社厅专技处联系安排办证事宜;2018年5-6月集中办理无管理机构的个人考生证书。证书办理截止到6月底,逾期不候。 联系电话:0971-8258150 联系人:吴老师 附:卫生、护理专业中初级资格证书办理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 西宁市: 西宁市卫计委医政处,陈老师,0971-6163863 海东市: 海东卫计委,王之英,0972-8613919 海西州: 海西州人社局事业科,杨主任,0977-8222882 格尔木市: 格尔木卫计局办证大厅,魏兰英,0979-7230876 海北州: 海北州人社局事业科,李老师,0970-8643779 海南州: 海南州卫计委,陈老师,0974-8512370 黄南州: 黄南州卫计委,银吉,0973-8721646 果洛州: 果洛州卫计委,李老师,0975-8387072 玉树州: 玉树州卫计委,龙老师,0976-8832150 省医院: 人事科,刘老师,0971-8066305 青大附院: 人事科,田老师,0971-6162029 省红十字医院: 人事科,张星超,0971-8252633 省中医院: 人事科,汪老师,0971-8298506 省心血管医院: 人事科,高彦东,0971-6253316 省妇女儿童医院 人事科,韩滢,0971-8179006 省藏医院: 人事科,尖参,0971-8201008 省地防所: 人事科,韩文颖,0971-8269040 省三医院: 人事科,王宇佳,0971-8816508 省四医院: 人事科,马老师,0971-8231606 省五医院: 人事科,赵丽丽,0971-7192327 省卫校: 人事科,陈老师,0971-8458583 西宁卫校: 人事科,裴老师,18897116758 解放军536医院: 人事科,段静,0971-6396127 武警医院: 人事科,黎晓军,8177678-21106 解放军四医院: 人事科,张老师,0971-6399215 省血液中心: 人事科,史老师,0971-8290006 西宁市第一医院: 人事科,张延昭,0971-7914302 西宁市第二医院: 人事科,王丽萍,5130017-2067 西宁市第三医院: 人事科,王宇佳,0971-8816508 西宁市中医院: 人事科,田艳,0971-6141306 西宁现代妇产医院: 人事科,张老师,0971-6102058 青海油田医院: 人事科,邹群,0937-8942655 城北卫计局: 医政科,田发恩,0971-5507280 城中区卫计局: 医政科,徐丽蓉,0971-8205212 城东区卫计局: 医政科,林建,0971-8140104 城西区卫计局: 医政科,任老师,0971-6111864 湟源卫计局: 医政科,张娟,0971-2432045 大通县人社局: 事业科,马主任,0971-2722169 湟中县人社局: 事业科,安老师,0971-2235900 化隆县卫计局: 医政科,马老师,0972-8711982 循化县人社局: 事业科,黄老师,0972-8812361 民和县卫计局: 医政科,魏老师,0972-8535937 互助县人社局: 事业科,王老师,0972-8381376 仁济医院: 人事科,马红如,6513888-8599 湘亚医院: 人事科,裴老师,15500532777 康复医院: 人事科,马老师,18797167464 康乐医院: 人事科,任睿,0971-80878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