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高新区卫生计生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91-88122673.
1、设置单位(人):石松同志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高新石松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南昌高新区艾湖路218号恒大御景小区商业S2-104、105、106号商铺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内科、急诊科、外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南昌高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南昌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