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大 兴 区
各医疗卫生单位:
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已将2017年度医师资格《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和医师资格证书下发到我区,2018年3月26日起考生及各相关单位此项工作负责人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可到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领取。
联 系 人:谷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81296005
办理部门: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办公时间:9:00-11:3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具体地址:大兴区兴丰街道兴华大街三段15号
丰 台 区
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
现将丰台区领取2017年医师资格证书和2017年《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丰台区卫生计生委医政科201室(丰台镇西安街3号),联系电话:63821573.
二、注意事项
1、丰台区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请派专人统一领取2017年医师资格证书和2017年《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领取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人员名单。
2、民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原件;若代领请携带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3、请考生领取《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后及时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延 庆 区
各位考生:
请于3月20日(周二)到延庆区医学会3110房间领取2017年度医师资格证。(可以代领,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考生确认签名)
时间:上午 8:00—11:00,下午 1:30—5:00
电话:69174030
西 城 区
西城各有关单位、考生:
现将领取西城区2017年《医师资格证》和《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的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18年3月14—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2.领取地点:西城区枣林前街2号西城区卫计委一层大厅
二、注意事项
1.各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可由医师考试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
2.考生本人领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3.考生委托他人来领取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咨询电话:010-83365326
石景山区
请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18年3月15日~16日上午9:00~11:30(周四至周五)到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取2017年医师资格证书和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代领,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应同时出示考生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
领取地址: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6号院1号楼四层402室
房 山 区
请通过2017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到房山区卫计委医政科领取医师资格证书。
一、 领取时间:
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 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房山区卫计委医政科三楼339房间 89361141
三、 注意事项:
1. 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可由单位派人统一领取;
2. 考生自己领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朝 阳 区
各有关单位、考生:
现将朝阳区领取2017年《医师资格证书》和《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4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3:00(周六、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朝阳区医学会(惠生园19号楼三层医师考核办公室)联系电话:65560276
二、注意事项
(一)各医疗机构统一领取时由单位派专人并携带单位介绍信领取。
(二)考生本人领取时需携带准考证或个人身份证明。
(三)考生委托他人来领取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昌 平 区
各相关医疗机构、各考生:
2017年医师资格证书现已制作完毕,请各医疗机构安排专人统一领取,考生个人领取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地址:昌平区卫生计生委316房间。
联系电话:69725514 69746214
江西省
鹰潭市 2017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已通过的考生的医师资格证已发下来,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及时来鹰潭市卫计委医政科(鹰潭市经济大厦D705)拿证。(如果有请人带领的,要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浙江省 德 清 县 “2017年医师资格证书”已到,请综合笔试成绩合格的各位考生于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县卫生计生局医政科(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县行政中心B0901室)领取。联系人:嵇剑彬,电话:8367685。(来卫计局的人请自带身份证件) 宁 海 县 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即日起各单位可携带单位领证证明至县办证中心卫生窗口(52)来领取《医师资格证书》。个人领取请携带单位领证证明或医师本人身份证原件。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路5号。 联系人:应鸣 联系电话:6513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