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范围
评价要求 (一)本次评价工作使用2017年度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以“工作总结”作为定性评价依据。 (二)请所有参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交2017年度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提交)。工作总结内容请结合《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的备案条件进行对照总结,重点突出工作亮点。 (三)各市(州)科技部门组织本区域范围内的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参加评价工作,将各孵化器、众创空间评价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收齐汇总后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评价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24号501室 邮 编:610041 联系人: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蒋德书 金攀静 电 话:(028)68107839 邮 箱:jds501@163.com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谢光红 电 话:(028)8671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