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规定制定。
北京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由北京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管理办法依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制定。
今天,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与此前5月12日北京市经信委发布的《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有何异同之处?创业柜台小编为您作如下解读:
背景异同
国家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都指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投融资、创业、技术创新、培训、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等公共服务,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规定制定。
北京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由北京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管理办法依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制定。
申报条件异同
| 北京市中小平台 | 国家中小平台 | |
| 成立时间 | 在本市成立2年以上 | 成立2年以上 |
| 资产总额 | 不低于200万元 | 不低于300万 |
| 服务企业 | 每年不少于100家 | 每年不少于150家 |
| 服务机构 | 5家以上 | 5家以上 |
| 管理团队 | 不少于10人 | 不少于20人 |
| 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占比 | 不少于20% | 不少于20% |
| 信息服务活动 | 每年4次以上 | 每年8次以上 |
| 技术服务 | 每年4次以上 | 每年5次以上 |
| 创业服务 | 每年4次以上 | 每年8次以上 |
| 培训服务 | 每年2000人以上 | 每年2000人以上 |
| 融资服务 | 每年8次以上 | 每年10次以上,融资总额8亿元以上 |
| 所需资质 | 获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