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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知识产权占有很大的权重,除了部分企业通过软件著作权来申报外,很大一部分企业都是通过1个以上的发明和6个以上实用新型来申报高企,那么对于企业的高企申报计划,到底该选择哪种专利类型呢?
由于实用新型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即可直接获得授权,而发明专利则需经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两道程序才能得到授权,所以普遍观点都认为发明专利更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12月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之后,对实用新型更是恨不得均视为“垃圾专利”,甚至已到了处处喊打喊杀的地步。然而实用新型仍有其不可忽略的优点,下面智诚方略作一些简单的总结,以供大家在确定专利申请类型时可有一个全面的考虑:
发明通常需要1.5-3.5年才可获得授权,而实用新型通常7-14个月即可获得授权,相比之下优势非常明显。
发明申请费用比实用新型的申请费用低;授权之后的年费方面,实用新型也比发明低。
由于实用新型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虽然最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要求审查其新颖性,但仍不审查其创造性,所以实用新型更容易获得授权,当然其前提是该项目满足实用新型授权的其他要求。
如果相同项目同时申请发明及实用新型,实用新型会先获得授权,而发明则可能因创造性不足而被驳回;但这并不表示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也必然可被宣告无效,具体参见后面的分析。
常规的观点是认为实用新型专利权不稳定,因为它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只是经过形式审查和简单的新颖性审查就直接授权的,所以很容易被宣告无效。
事实上,实用新型的不稳定仅是针对那些自身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项目,这类项目本来就不应得到授权,类似于人们常说的“垃圾专利”,所以很容易被宣告无效。
但是,如果某一项目确实有其创新之处,则实用新型反而会更为稳定。这是因为在无效宣告的过程中,发明与实用新型在创造性判断标准上是不同的:首先是现有技术的领域,针对实用新型限制得较窄,一般不扩展到相近或相关领域;其次是现有技术的数量,针对发明可引用多项现有技术,针对实用新型则限制为一项或两项,一般不引用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也就是说,某一项目如果申请的是发明,授权后被无效的可能性反而更大,因为可引用的对比文件的领域更宽、数量更多;如果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则对比文件的领域较窄、数量较少,所以其授权后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反而更小。
另一方面,相同项目同时申请发明及实用新型时,其中的发明申请可能被引用三、四篇对比文件而驳回;针对已授权的实用新型,由于通常不能引用三、四篇对比文件,所以不能将其宣告无效。这里也体现出了实用新型更稳定的特征。
发明申请由于有初审公告程序,在授权之前就可被普通公众检索查看到;而实用新型的审查过程是保密的,公众无法检索查看,只有在授权公告之后才可被查看。
针对发明申请,在其初审公告之后,任何人如认为其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均可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也即公众意见;也就是说,如果竞争对手看到某一项专利申请可能对其不利,则可提前作全面的检索,找到可影响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文件,并提交到专利局,后续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能直接引用这些文件而驳回专利。
针对实用新型,由于审查过程是保密的,所以没有接收公众意见这一程序。这里也体现出了实用新型更容易获得授权的特征。
以上总结了实用新型的一些优点。当然,实用新型并非只有优点,与发明相比它还是有一些弱项,例如:
1、实用新型保护期较短 发明有效期20年,实用新型只有10年,期满不可续展。 2、实用新型获得授权后仍不确定是否有新颖性、创造性 需要通过专利权评价报告来核实。 3、实用新型维权所得赔偿通常低于发明专利 一旦认定侵权,被告需“停止侵权”这一点对发明与实用新型都是一样的;但在赔偿方面如果是适用法定赔偿原则,实用新型的赔偿额通常低于发明专利,但差别不会太大。 附:《专利审查指南》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第六章之4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审查 (1)现有技术的领域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不仅要考虑该发明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还要考虑其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以及该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到其中去寻找技术手段的其他技术领域。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一般着重于考虑该实用新型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但是现有技术中给出明确的启示,例如现有技术中有明确的记载,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到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寻找有关技术手段的,可以考虑其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 (2)现有技术的数量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可以引用一项、两项或者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一般情况下可以引用一项或者两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对于由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叠加”而成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根据情况引用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第二部分第八章之4.9对公众意见的处理 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文章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智诚方略仅提供交流学习平台) 相关疑问咨询请联系智诚方略 智诚方略从事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专利申请、高企认定、政策申报协助及投顾(FA)等服务。作为一家智力型服务机构,智诚方略深刻的知道智慧、诚信、规矩对我们这个行业的重要性,这是我们的初心,也是我们的底线! 智诚方略课堂往期经典回顾 ● 创业公司关于商标的坑,已经中了几招? ● 为什么要申请专利?申请专利的25个好处 ● 图形商标做版权登记,安全系数提高至少10% ● 初创企业商标申请策略 ● 商标注册为什么需要委托办理? ● 商标权和版权有必要都注册吗? ● 商标到期后,是该选择续展还是重新申请? ● 商标、专利若被侵权,该怎么赔偿? ● 什么是注册商标缺乏显著性? ● 商标注册成功后,拥有者享有哪些权利? ● 商标注册过程中,实质审查到底查的是什么 ● 商标注册过程中十大技巧 ● 拒绝这五种行为,不然会失去到手的商标! (关注智诚方略微信公众号,查看以上干货内容) 智诚方略感恩节商标注册活动 政策资助申报、高企认定、双软认定、贯标、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服务 智诚方略,智慧的、真诚的、规矩的策略!智诚方略从事政策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企业管理咨询和投顾(FA)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