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假日期间,最火热的关键词莫过于“楼市调控">楼市调控”、“限贷”等词,伴随着相关调控政策的出台,“社保证明”、“个税证明”两词也一度成为热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而职工的薪资远远低于房价的增幅,为了给楼市降温,缓和这种房价与薪资不匹配的矛盾,自9月30日至10月4日,短短5天时间,北京、天津、苏州、成都、郑州、无锡、济南、合肥、武汉等16个城市先后发布新楼市调控政策。就在楼市政策快要结束的时候,5日下午南京市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通知》,通知要求,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南京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该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多地重启限购限贷,而南京通知中对社保证明的要求,再次将楼市限购条件推向风口浪尖。

此次限购众人更多关注的是对房价的控制,以及对购房面积、购房首付比例等调控,而忽视了其中各地政策中对于要求购房者需提供1-5年不等的社保或者个税证明材料的要求。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目前为止,各地在购房上对社保和个税都有什么要求?
深圳: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南京:外地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而前几日的“9·25新政”仅对外地人在宁购房套数做出限制要求,即只能购买1套房,并未对个税和社保缴纳做出相关规定。添加社保和个税缴纳要求后,外地购买力释放进一步受限。
厦门: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等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厦门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广州: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苏州: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珠海: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昆山: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合肥:市区(不含四县一市)实行限购,市区两套及以上住房者暂停购买。外地人需提供1年社保或纳税证明,首付30%。
东莞: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以上是对目前各地(部分)二线城市在限购方面对社保和个税证明要求的整理,本次国庆楼市调控,各地政策出台时间很集中,从政策的来源地可以看出,其中主要以二线城市为主。前几年,限购要求社保或者个税缴纳达到要求年限大多是一线城市惯用的手段,如今逐渐被二线城市所吸收和运用,从侧面也反映,社保和个税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不可忽视,除了是对我们自身而言,是一份保障之外,也是我们对社会和国家应尽的一份责任,更是我们将来异地购房的必备条件之一啊。
文:公子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