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桥网——金融监管新规出台,多家银行、家券商与险企参评
11月27日下午,央行网站公布《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这一意见是央行联合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共同发布。新规明确,要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30家银行10家券商10家险企或参评,业内预计新政将对重要金融机构监管产生深远的影响。
《指导意见》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定义、范围,规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流程和总体方法,合理认定对金融体系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央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及财政部等其他相关单位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别处置机制。金融委成员单位之间要切实加强关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将定期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开展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视情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额外的监管要求或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有分析称,入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银行保险券商,将较普通金融机构享有更好的信用评级,但也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比如更高的资本要求。部分机构存在资本补充压力,可能会有新的融资需求。
有媒体报道称,此次有望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巨头公司如蚂蚁金服、腾讯金融等纳入。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总体而言,《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的内在要求,符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有助于填补监管空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指导意见》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方法进行了合理界定,影响的金融机构数量较为有限。虽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应当满足更为严格的资本、杠杆率等监管要求,因此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但从这些机构在金融体系所处地位来看,理应受到与其系统重要性程度相一致的监管。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在美国次贷危机中,一些该倒掉的机构最后都被政府救助了。这些大型金融机构的股东、经营层可能会利用“大而不倒”的优势,利用市场的影响力和外部性来过度承担风险。大型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无法有效对风险进行约束,必须要靠外部监管进行补充。
华泰证券宏观首席分析师李超表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就是缺少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出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对于防范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重大意义。国际上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有成熟的经验,国内的(DSIFI)也会借鉴,如可恢复与可处置方案,防止金融风险爆发时过度负的外溢性。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熊启跃介绍,巴塞尔协议要求成员国列出国内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并对这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更严格的监管。所以,《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我国金融监管跟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步骤。

据中国基金报称,2017年9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中首次提及“系统重要性的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基金首度成为上升到“系统重要性”。
规定中表示,“对于被认定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货币市场基金,由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专门的监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