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一月一课、尚知笃行
一期一会、日知为智
在11月22日(周四)下午,智谷课堂又开讲啦~顺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求,这次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详解!

前来学习的同志们早早签了到,备好笔记本坐等课堂开讲~
讲师首先解释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意义,税收征管形式的转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程序更加便捷,企业可以更加合理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课堂的重点就在于政策性解读,大家都认真做着笔记。未到场的小伙伴也别着急,小智帮大家将知识点梳理出来了,敲黑板!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等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操
具体操作只需6步:确定研发项目名称及立项→确定研发项目人员名单→编写研发项目资料→ 结合项目辅助核算归集各项研发费用→准备相关附件及资料留存备查→科技局项目鉴定
大家都在认真做着笔记,有不懂的也积极发问,也有不少小伙伴将案例拍下来,带回去给同事们分享。

相关注意事项
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遇到以下问题怎么破?
(一)账实不相符,不要只按政策要求硬性更改账册,导致账簿和附件资料脱节,经不起税务机关的抽查。
(二)项目资料缺失或编写不完善,知识产权并非鉴定通过的绝对保障。
(三)留存备查资料不完整或者未保存好。
(四)在取得税务局项目鉴定通知书后未及时鉴定。
(五)亏损企业也可以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六)拥有高新证书或者科技中小编号而未享受加计扣除。
相信听了讲师的细致讲解,大家都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更加了解,也为以后的实际操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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