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 | 《加勒比海盗5》的幕后税事
十年航海 一日上岸
时隔六年,黑珍珠号叒一次起航!
杰克船长叕开始了海盗之旅!

时下最热门的电影,莫过于《加勒比海盗5》,上映6天,该片在中国的累计票房就高达7.82亿。

岁月如梭,雁过留痕,从2003年到2017年,加勒比海盗系列电影已陪伴我们走过14年的光景。在海盗迷们一起讨论电影的同时,也有一些小伙伴在问:广播影视服务已纳入“营改增”范围,票房收入中得到分成的企业和个人该如何纳税呢?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唠唠
关于影视服务业里“营改增”的那些事

问题一:影视服务业的税率变化?
“营改增”前
按票房总收入的3.3%向播映方(院线和影院)征收营业税和附加税。
“营改增”后
制作方、播映方和发行方都需缴纳6%的增值税,但是允许抵扣进项税。
问题二:影视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影视服务业购买商品和服务,如果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包括:
1、购买或租赁的拍摄、放映所需用品,包括机器、道具、服装等;
2、拍摄所需物品和人员的运输费;
3、广告宣传费;
4、申请著作权和放映许可的代理费、咨询费;
5、影片后期制作等费用;
6、使用制片企业著作权支付的费用。
问题三:演职人员、导演、编剧等如何纳税呢?
1、工资薪金收入
不管是“小鲜肉”,还是“老戏骨”,凡是参加本单位的影视拍摄的相关人员,对于所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
电影制片厂临时聘请的“吃瓜群众”,其所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剧本作者对于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特许权使用费(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剧本使用费的制片商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4、境外艺人
境外“欧巴”以个人名义与制片厂签约。提供相关劳务,制片厂向其支付费用时,需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四:“营改增”后的影视服务业对各方的影响几何?
“营改增”对电影制作、发行和播映企业税负的影响大不相同,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可以发现:
1、电影放映企业能从电影制作企业、发行企业、广告企业取得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有利于降低税负。
2、电影制作和发行企业发生的成本以人力成本为主,不能抵扣,因此税负较重。
3、国外电影制作企业如果向境内企业提供影视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由境内的电影发行企业代扣代缴。
4、境内电影制作企业在境外提供影视发行、播映服务和向境外提供影视节目制作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题五:“营改增”对原有影视行业运营模式的影响?
“营改增”前
票房收入分成采取“分账模式”,缴纳各项税费后的收入由播映方、制作方和发行方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成。
“营改增”后
播映方位于下游,向上游的制作方和发行方分成时可以要求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上游企业取得进项发票难度较大,各方的利益均衡被打破,因此各方分成比例可能会重新调整。

看完后,是不是感觉自己涨了不少姿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