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一产品不同价格,线下的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如今蔓延到了“线上”。“看人下菜”,大数据也“杀熟”。网上一则消息满天飞,自2月底《科技日报》报道一位网友自述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之后,相关话题引发舆论关注。
据称,这位网友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订某酒店房间,长年价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通过前台了解到,淡季价格在300元上下。他用朋友的账号查询后发现,果然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账号去查,还是380元。
不仅仅是这位网友,另有网友在微博上说,发现很多“聪明”的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杀熟”。还有网友说,“我的消费比较高,我老公消费比较低,开通不限流量服务的时候,他只要开通88元的套餐就可以,我必须得开通138元的套餐。”
多日来,大数据“杀熟”话题仍然引起网上吐槽持续不断:“选好机票后取消,再选那个机票,价格立马上涨,甚至翻倍。”“同买一场电影,我的37元,同事32元,就因为开了会员?”……

不管这些事件中商家是不是真的都是在运用大数据“杀熟”,作为时下的热门话题,大数据技术都面临了前所未有的质疑。然而,任何技术都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国内某知名大数据分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哪怕没有大数据技术,一些部分商家为了牟利也会价格歧视。”他认为,“杀熟”早已有之,并不是因为大数据而产生的,不应该对大数据技术一言以蔽之,而是要对价格歧视和差别定价有一个客观的认识。

以知乎网友惊云为代表的人指出,价格歧视和大数据“杀熟”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企业在面对市场情况采取的部分定价策略和市场策略”;后者是“信息优势公司利用野蛮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消费者被动损失”。
“哪怕没有大数据技术,部分商家为了牟利也会价格歧视。”对于这次因为大数据“杀熟”而引发的质疑,财经作家肖磊这样分析。“这种策略包括两种,一种情况是,对老客户而言,有的商家会对其加大优惠,刺激老客户消费;另一种情况,商家认为老客户的粘性已经很高了,想要刺激新客户进行消费,而选择给新客户更多的优惠。”肖磊认为,差别定价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情况,并不能简单地用好坏来评价。对于商家和用户而言,差别定价有时候是双赢,有时候则不然。

不同人不同价,“千人千价”——本是定价之下再“议”价,未“议”已是“异”价。如此“异”价合法吗?有律师解释说,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同样的产品或者服务采取不同的销售价格,法律上称之为价格歧视,目前主要是在《价格法》和《反垄断法》中有相关规定。但《价格法》上的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其他经营者,而不是消费者的价格歧视;而《反垄断法》对价格歧视的认定门槛非常高;因此,对于所谓大数据“杀熟”行为,依据目前法律,难以进行直接有效的规范。

关于大数据“杀熟”的话题受到热议,直接说明了大数据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有资料显示,信息技术的出现为数据处理提供了自动化的方法和手段,推动数据(信息)成为继物质、能源之后的第三大战略资源。近几年来,互联网行业发展风起云涌,而这其中,“大数据”更是炙手可热,很有可能成为新一轮的技术革命。“大数据”能给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商业价值与机会,它可以帮助企业将现有的数据与实时产生的数据有效整合,以少量的投入获得更大的回报。
据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董事长兼CEO周鸿祎说,大数据时代,个人已经变得非常透明。只要用户使用互联网的服务,无论是聊天搜索还是看视频、阅读,都会产生实时的、海量的用户行为数据反馈给互联网公司,所以有“网民都在给互联网公司打工”的形象说法。
全国人大代表、满帮集团联席总裁、贵阳货车帮CEO罗鹏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讲到了“互联网+”,讲到了大数据,讲到了人工智能,这意味着新的技术业态在融合,而大数据在其中起到依托的作用。“因为有了大数据作为基础,人工智能才成为可能,有了大数据的依托,那些传统产业的想象空间才会无穷地大。”罗鹏如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