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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养老目标基金经理任职需满足7项条件,增加提供投资业绩相关信息

分类:推荐文章 · 发布:2025-12-20 · 浏览:1

3月12日,中基协发布《关于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任职条件及注册登记流程进行细化。

前情回顾:养老目标基金即将问世,为公募添新内涵

一、养老目标基金经理任职条件

此次通知仅针对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指出养老目标基金经理任职条件,共有7项:

(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具备5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事证券投资、证券研究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研究评价或分析经验,其中至少2年为证券投资经验(不含货币市场基金类资管产品投资经验);或者具备5年以上养老金或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经验;

(三)历史投资业绩稳定、良好,无重大管理失当行为;

(四)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五)最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通过协会组织的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养老目标基金经理注册登记管理

养老目标基金经理注册、变更、注销流程相关材料均采用电子化方式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进行报送。

注册时,基金经理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通过FOF类基金经理法律知识考试;

2、提供《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规定要求报送的材料;

3、提供历史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填报投资业绩有关信息、详细说明投资管理经历等。

■ 历史投资业绩评估报告的要求

由本公司对拟聘任基金经理近5年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历史投资业绩稳定、良好及无重大管理失当行为出具评估报告。公司对同类型产品采用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应当一致,应选择科学合理、行业公认的评估方法如波动率、夏普比率、最大回撤率等,选择其他评估方法的应专项说明;历史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应满足客观、可追溯、备查。

■ 投资业绩有关信息的填报要求参照私募证券投管人员投资业绩标准

符合“具备5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事证券投资、证券研究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研究评价或分析经验,其中至少2年为证券投资经验”条件的,需填报不少于2年的投资业绩有关信息包括产品/账户名称、产品/账户类型、产品/账户代码、产品投资类型、投资管理起始日、投资管理终止日、估值日、单位净值、累计净值、分红(元/份)、累计净值增长率(%)等,参照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员投资业绩填报标准和流程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进行填报。

■ 投资管理经历证明内容的要求

投资管理经历证明应详细说明拟聘任基金经理的投资、研究分析、或资产配置经验,其中具有投资经验的需说明曾管理投资组合的名称、规模、管理期限等;具有研究分析或资产配置经验的需说明岗位、职责、任期等。投资管理经历证明需经办人签字,相关任职单位加盖公章。

附通知原文:

关于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基金经理的自律管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证监会公告〔2018〕2号)和《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中基协发〔2012〕7号)对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以下简称“养老目标基金经理”)任职条件及注册登记流程进行细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目标基金经理任职条件

根据《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及《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有关规定,养老目标基金经理的任职条件为:

(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具备5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事证券投资、证券研究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研究评价或分析经验,其中至少2年为证券投资经验(不含货币市场基金类资管产品投资经验);或者具备5年以上养老金或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经验;

(三)历史投资业绩稳定、良好,无重大管理失当行为;

(四)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五)最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通过协会组织的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养老目标基金经理注册登记管理

养老目标基金经理注册、变更、注销流程与其他类型基金经理的注册、变更、注销流程相同,相关材料均采用电子化方式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进行报送。

(一)养老目标基金经理注册

养老目标基金经理的注册,应通过FOF类基金经理法律知识考试,除《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规定要求报送的材料外,增加提供历史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填报投资业绩有关信息、详细说明投资管理经历等,具体要求如下:

1、历史投资业绩评估报告的要求

为提升公募机构专业能力,推动完善投资管理人员评估、考核体系,需由本公司对拟聘任基金经理近5年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历史投资业绩稳定、良好及无重大管理失当行为出具评估报告。公司对同类型产品采用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应当一致,应选择科学合理、行业公认的评估方法如波动率、夏普比率、最大回撤率等,选择其他评估方法的应专项说明;历史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应满足客观、可追溯、备查。

2、投资业绩有关信息的填报要求参照私募证券投管人员投资业绩标准

符合“具备5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事证券投资、证券研究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研究评价或分析经验,其中至少2年为证券投资经验”条件的,需填报不少于2年的投资业绩有关信息包括产品/账户名称、产品/账户类型、产品/账户代码、产品投资类型、投资管理起始日、投资管理终止日、估值日、单位净值、累计净值、分红(元/份)、累计净值增长率(%)等,参照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员投资业绩填报标准和流程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进行填报。

3、投资管理经历证明内容的要求

投资管理经历证明应详细说明拟聘任基金经理的投资、研究分析、或资产配置经验,其中具有投资经验的需说明曾管理投资组合的名称、规模、管理期限等;具有研究分析或资产配置经验的需说明岗位、职责、任期等。投资管理经历证明需经办人签字,相关任职单位加盖公章。

(二)养老目标基金经理变更



养老目标基金经理的变更,除《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规定的变更备案材料外,还需按照上述第1、2、3项要求报送材料。基金中基金的基金经理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可直接变更成为养老目标基金经理;其他类型基金的基金经理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在初次变更成为养老目标基金经理前,应通过FOF类基金经理法律知识考试。

三、基金经理考试大纲更新说明

考虑养老目标基金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资产配置策略进行运作,不另设养老目标基金考试,对现有FOF类考试内容进行完善。在《基金经理证券法律知识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第六章“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下增加了养老目标基金相关内容,包括了解养老目标基金的出台背景;了解养老目标基金的定义;掌握养老目标基金的形式及资产配置策略要求;掌握目标日期基金和目标风险基金相关理论知识、匹配养老需求的资产配置方法;掌握养老目标基金的运作方式及投资比例要求;掌握养老目标基金的子基金要求;了解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养老目标基金申报鼓励具备的条件、及基金经理任职要求;熟悉养老目标基金的费率设置原则;熟悉养老目标基金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熟悉养老目标基金的宣传推介要求,在大纲附件《参考法规资料目录》中增加一部法规和三个参考资料,分别为《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目标风险基金——养老金的默认投资产品》(《声音》2017年第8期)、《个人养老金的投资、产品和市场培育经验》(《声音》2017年第17期)和《目标日期基金历史与发展》(协会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培训课程)。

2018年3月26日起,可以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办理养老目标基金经理考试预约、注册和变更等相关事宜。

附件:《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大纲(2018年3月更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大纲

(2018年3月更新)

第一章 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法律知识

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熟悉《证券法》有关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的原则性规定;熟悉公开发行证券和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

掌握《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掌握基金的运作方式;掌握基金财产的独立性;熟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熟悉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事项、召集、召开及表决的有关规定;了解基金财产的清算。

了解信托的定义;了解设立信托的条件;了解信托委托人的权利。

了解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了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行为;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提案、表决等规定。

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了解格式合同订立的要求;了解合同的生效时间;了解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合同的效力;了解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了解合同履行的要求;了解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义务。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了解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的关系;熟悉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熟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熟悉基金管理人的禁止性行为;熟悉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熟悉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的原则和基本要求;熟悉股东的义务、股东权利的行使与限制;熟悉独立董事制度;熟悉经理层人员的主要职责、督察长的主要职责;熟悉关联交易的管理;了解激励约束机制。

熟悉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熟悉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掌握投资管理业务控制的要求;了解信息披露控制的要求;熟悉信息技术系统控制的要求;熟悉监察稽核控制的要求;了解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的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资料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制度。了解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进行投资的条件、限制、程序等的规定;了解风险准备金的来源、计提规则、用途以及不足时的处理措施。

熟悉基金托管人的职责;熟悉基金托管人运用基金财产的法律义务;熟悉基金托管人的禁止性行为。

第三章 基金从业人员操守

熟悉基金经理任职条件、任免职程序的相关规定;熟悉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管理人员兼职的相关规定;掌握基金经理和相关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的相关规定;熟悉基金经理“静默期”的相关规定。

掌握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掌握投资管理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熟悉对基金经理频繁变动管理的要求。

掌握基金管理公司聘请投资管理人员的要求;熟悉对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业务流程、投资授权制度、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公平交易制度、信息及保密制度、投资记录和档案管理方面的要求;掌握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的要求;掌握投资管理人员对外活动及言论管理的要求;掌握投资管理人员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外行使权利的要求;掌握投资管理人员通信管理的要求;熟悉投资管理人员出国(境)的要求;熟悉对投资管理人员投资管理评价和考核的要求;熟悉对投资管理人员合规教育的要求;熟悉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要求;熟悉投资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要求;熟悉投资管理人员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职业道德、频繁变换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监管措施。

掌握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掌握基金从业人员持有、买卖、受赠股票的禁止性规定;掌握基金从业人员直系亲属买卖股票报备的相关规定;掌握投资管理人员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

熟悉证券从业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禁止性规定;熟悉对禁止交易行为及时报告义务的规定。

第四章 基金募集、基金份额的销售和交易

熟悉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主要内容;熟悉基金募集的核准条件;熟悉基金募集的过程、期限、募集资金的存管;熟悉基金募集成功的条件及备案程序、基金募集失败的责任。

熟悉基金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费率标准的有关规定;熟悉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流程和申购、赎回业务的要求;熟悉开放式基金巨额赎回的规定。

了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业务规范;了解基金宣传材料的种类;掌握制作、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规范性标准和禁止性规定;了解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事后报备要求;了解风险提示函的必备内容。

熟悉基金销售适用性的概念、指导原则、基金产品风险评级、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和评价及产品和投资人匹配的基本内容。

了解目前在交易所上市基金的类型、基金份额上市的条件;了解上市基金停牌与复牌的情形和终止上市的情形;了解ETF基金的交易特点。

第五章 基金的投资交易

掌握管理和运用受托资产的独立性原则和公平性原则;熟悉基金投资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投资方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和流动性要求等的规定;熟悉《证券投资基金法》中规定的禁止投资范围和投资行为;熟悉利益冲突的概念和处理原则;熟悉封闭式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条件。

掌握内幕信息的定义和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以及内幕交易的具体行为;掌握操纵证券市场的概念和具体的禁止性行为;熟悉短线交易的概念和短线交易收益归入权的规定;掌握禁止利益输送的规定。

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标准;掌握基金名称与基金资产投资方向的关系;掌握基金建仓期的要求;掌握单只基金投资一家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比例限制,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一家公司发行证券的数量限制,新股申购的比例和数量限制以及其他投资比例限制的具体要求;掌握被动超标的情形及处理要求;掌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义务和行为限制的规定;掌握基金托管人关注的异常交易和行为及发现异常交易的处理方式、报告义务。

掌握公平交易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制度覆盖的各个环节,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报告和信息披露。

熟悉掌握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具体规定。掌握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范围、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收益分配方式和频率等规定;熟悉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的比例限制;掌握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规定;熟悉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的规定;熟悉货币市场基金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的规定。

掌握基金参与证券发行的询价、定价和网上网下申购等有关规定;掌握询价和申购报价的约束机制,熟悉网上网下申购参与对象分开的规定;熟悉单一投资者的网上申购上限规定;掌握股票锁定期和限制期的规定;熟悉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失败及处理措施;掌握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的规定;掌握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的规定,掌握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权证的规定;了解创业板股票的发行和上市交易规则,掌握基金投资创业板股票的规定。

熟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掌握交易所对网上新股申购包括申购单位、申购上限以及申购限制等规定;掌握交易所对证券买卖的一般规定,对证券竞价交易的规定,大宗交易的交易规则,了解证券交易所对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交易监控,掌握交易所对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和监管措施;熟悉基金席位交易量分配的原则和比例。

熟悉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和结算规则;了解债券回购和买断式回购的规定。

第六章 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了解QFII资产托管与证券账户开立的规定;了解QFII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要求;了解QFII证券交易的委托、境内投资股票的股东权利行使的规定。

了解QDII、对境外投资顾问的资格条件;了解QDII业务的资产托管和证券交易委托的规定;了解QDII投资范围和比例限制、投资证券超比例的减仓调整期、参与逆回购交易的注意事项、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时的担保物范围等的要求;了解境外投资顾问的职责。

了解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条件;了解针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建立的专门管理制度;了解开展业务应遵循的原则;熟悉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额下限、资产托管、投资范围、参与股票发行申购的金额和数量限制等规定;熟悉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计提的规定;熟悉了解和评估客户、向客户进行风险揭示的规定;熟悉公平对待和异常交易的监控报告制度、利益冲突规定;了解“防火墙”制度;熟悉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禁止性行为;了解业务季度报告要求。

了解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了解对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投资范围及其比例、投资情况的定期报告等的规定;了解企业年金书面合同关系的相关者的范围;了解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在宣传、收费等方面禁止性行为的规定及处罚措施。

了解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了解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的范围和比例限制;了解投资管理人向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报告义务。

了解基金中基金(FOF)的定义;掌握各类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流动性特征及运作管理要求;掌握FOF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掌握资产配置的理论和原理;掌握基金评价的体系和方法;了解开展FOF的组织架构的要求;掌握FOF的投资流程及风险管理;掌握FOF参与目标基金持有人大会行使投票权利的原则和要求;掌握FOF基金费用的收取原则;了解FOF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了解FOF的估值要求和方法。

了解养老目标基金的出台背景;了解养老目标基金的定义;掌握养老目标基金的形式及资产配置策略要求;掌握目标日期基金和目标风险基金相关理论知识、匹配养老需求的资产配置方法;掌握养老目标基金的运作方式及投资比例要求;掌握养老目标基金的子基金要求;了解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养老目标基金申报鼓励具备的条件、及基金经理任职要求;熟悉养老目标基金的费率设置原则;熟悉养老目标基金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熟悉养老目标基金的宣传推介要求。

第七章 基金信息披露、估值和收益分配

了解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范围;了解公开披露信息的禁止行为;了解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等基金运作信息披露的规定;了解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基金重大关联交易、基金收益分配等临时信息披露要求;了解基金信息披露的编制和刊登要求;了解基金定期报告的审计要求。

了解基金估值的原则、基金产品估值采用的方法;了解基金估值相关责任的承担、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的报告义务;了解定期报告中与估值有关的披露事项;了解基金财产相关费用的列支;掌握封闭式、开放式基金分红次数、最低比例、方式等要求。

第八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了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职责;了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熟悉被检查、调查公司和个人配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检查、调查义务的规定。

了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法或者基金合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了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则;了解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

熟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公司或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的种类;掌握“证券市场禁入”的相关规定;熟悉从业人员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熟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公司或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措施。

熟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熟悉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构成;熟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熟悉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熟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熟悉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

附件:参考法规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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