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APP只是作为一种第三方应用的合作形式参与到互联网商业活动中去的,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开放化,APP作为一种萌生与iphone的盈利模式开始被更多的互联网商业大亨看重,如腾讯的微博开发平台,百度的百度应用平台都是APAP思想的具体表现,一方面可以积聚各种不同类型的网络受众和网络客户,另一方面借助APP平台获取流量,其中包括大众流量和定向流量,实现线上更好的挣钱、更快的挣钱、更方便的挣钱。(线下营销的方式主要是一对一的方式,APP平台的营销方式和结款方式是一对一万、一对一百万、乃至一对一个亿都可以立刻马上办到)
首先,能写程序的技术和不能写程序的技术,价钱不一样;能开发的技术和不能开发的技术,价钱不一样;认真做事的技术和不认真做事的技术,成本不一样,用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用第三方的SDK,后果不一样。所以,说真心话开发一款好的平台APP产品,成本还是不低的。
深圳市场上有需求的客户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项目死在开发上,其主要原因就是没有搞清楚这些状况。他们简单的把一款APP看成是一个硬件产品来议价,这是不对的。一款好的产品,不是说你业务员有多么优秀,你说的话有多么好听,甚至你的公司多么有规模来决定的,他一定取决于你公司普遍技术的水平和严格有序的管理。也可以这么说:不管你的业务有多么善于言辞有多么美丽,你的技术有多么能干有多么高深,你的管理一团糟,你的公司就不会有什么好产品,你的发展就会面临严重的后患。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国内现在某些数一数二的平台会有那么多bug的原因。因为你和他们打交道你就会发现,他们的整个技术系统,就充满了官僚傲慢牛逼和无知。不管他们现在每个月技术的开销是多少个亿,最终决定他们这只队伍方向的,必定失败,只有失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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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红孩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红孩儿科技官方网站:http://www.hhekj.com
甲方: 乙方:深圳市红孩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叶小梵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座805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15999536000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15999536000@163.com
本合同为建立甲乙双方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协议,甲方同意作为买方向乙方购买其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软件产品。并且甲方委托乙方定制开发软件系统项目,并支付定制开发费用,乙方同意作为卖方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产品及服务清单。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目定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根据甲方系统项目实际需求。乙方按照具体合作提供研发定制等服务。
2、乙方按甲方确定好的功能需求、逻辑、UI为甲方定制开发软件;甲方如新增功能、修改逻辑、UI,需等到乙方完成甲方确定的功能、逻辑后,甲、乙双方再做商议。
3、乙方承诺 个自然日(甲方确定ui后开始计算)完成甲方定制软件项目;项目测试(验收)时间2个礼拜。
4、项目开发时间按照甲方打款之日第二天开始计算。
5、甲方验收项目付清尾款后,乙方交付源代码所有权给甲方。
第二条 乙方在开发过程中的权利及义务:
1、合同正式生效后指定专人成立项目组,该项目组全面负责整个项目过程, 指定现场实施具体负责人,与甲方项目负责人一起全权负责项目管理和协调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2、在甲方配合下根据本合同及附件各项要求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 测试和实施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软件问题,不断完善达到软件需求和客户体验。
3、实施过程由双方负责人协商制定详细规划和工作规范。在甲方配合下制订详细的每周、每阶段的工作计划,明确双方责任和任务,及时、圆满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
4、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软件相关文档资料。
5、工作现场严格遵守最终用户的规定。
6、乙方为技术开发公司,乙方有义务按照双方合同要求在技术上开发和完善本系统,甲方使用该系统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乙方不负责任何法律责任。
7、乙方为甲方定制开发系统是乙方职责范围,甲方不得私自给乙方公司任何员工发放红包和私自发放补贴,如若此类事情发生,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完全放弃项目合作,乙方可以没收甲方订金,终止合作,对此双方完全同意。
8、乙方只能满足合同内甲方的功能内容需求,合同内有的功能需求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合同内没有的功能需求,乙方没有义务完成。对此,双方完全同意。
第三条 甲方在开发过程中的权利及义务:
1、组成工作领导小组,甲方指定专人协助配合乙方做好需求调研、方案设计及现场等工作,对各项业务的需求报告及时确认,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阶段验收工作;甲方在项目开发期间更换与乙方指定专人时需要发书面文件通知乙方。
2、协调各业务部门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保证乙方及时得到业务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资料,提供业务咨询,并提供现场安装的条件与支持。
3、按照工作计划进度,及时接受乙方的验收申请,组织并完成验收工作。
4、按期合同支付开发费用。
第四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产品购买以及定制化开发费用:
1、相关费用 本合同为双方达成友好合作伙伴的合作协议。协商达成的项目总金额包括乙方在完成项目过程中支付的以下相关费用和花销,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开支、耗材、等费用。2、本合同任何款项往来均以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
3、甲乙双方对于合作项目【含直播平台、直播视频回放、即时通讯功能(注:修改内容甲乙双方协商),详见第十五条功能需求】的开发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俱由甲方按照单个项目的6/3/1方式付款给乙方;合同签订甲方支付乙方项目研发款60%为人民币: 元整(¥ );项目进入内测,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中期费用30%为人民币: (¥ ),项目bug修复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款10%为人民币: 元整(¥ )。(乙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产生的税务费用: *3%= 元由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双方都有责任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3)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求或以及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4)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 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 报表、复印件等)。
2、涉密人员范围:双方应对参与项目工作人员严格要求,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将相关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定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1、验收标准的确定: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内容、需求分析内容协商制定验收标准,双方及实际使用人根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的进行:
(1)、乙方根据实施计划,在系统达到验收条件后,向甲方(或最终用户)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甲方(或最终用户)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3 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申请,如拒绝乙方申请应详细说明原因并及时和乙方取得联系;如同意验收应及时组织对软件运行情况进行测试、验收。如甲方未发现软件运行存在问题,则视为终验通过,进入系统维护阶段,并将终验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3)、系统运行中的细节性修改和完善调整,以及个别功能模块甲方内部需书面说明原因的需求未确定、应用不够等因素,但不影响项目的验收,将在维护阶段逐步解决。
(4)、甲方如在乙方提出正式书面验收申请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的,或在乙方提出正式书面验收申请后10日内未就软件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均视为系统验收合格。
第七条 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其交付给最终用户的企业版以及定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确认乙方交付的企业版以及定制开发成果 侵犯第三人权利的,乙方应依前述裁判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提供的所有源代码和编译后的程序,乙方拥有原始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第八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最终用户交付定制化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定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第九条 战略合作关系条款甲方与乙方通过本协议,约定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初期,乙方提供适合甲方现阶段发展的系统建设的技术支持和整体方案及相关产品,并与甲方相关人员一同完善其业务系统,合作最终目标是双方合作开发完备的系统及相关产品。
第十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定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未按时提供系统试运行的环境(含域名和支付接口等),导致定制开发工作停滞、 延误的,甲方应做出解释,经双方协商,开发进度适当顺延,甲方对乙方在此期间发生的额外费用进行赔偿。
2、甲方不及时支付相关款项,每逾期一日(合同签订之日即刻生效),应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计划实施定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并采取补救措施。
(2)、乙方逾期一个月不实施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计划,应提前做出书面解释, 经甲方认可,开发进度做适当顺延;若甲方不能认可的,乙方应承担责任,每逾期一 日,应向甲方支付应完成部分金额 0.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50%。
(4) 、因乙方无法完成合同内功能(以甲方确认之UI设计图纸为标准版),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合同金额200%,对此双方完全同意。
第十一条 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定,合同签订之后,甲方一周之内支付项目款项给乙方;乙方一周内未收到甲方项目款项,此合同终止并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