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街市上挤满了各种狗肉餐馆,装饰恢弘的办公室中象牙洁白夺目,异国餐桌上被均匀切割的鲸肉红得发亮,暗黑作坊里满是绝望的面孔,哭泣哀求的尖叫——这些都是动物的遭遇,现实的图景!
我们对我们的朋友到底做了什么?
怎样才能止住这一双双沾满鲜血的手?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同作为地球一员,我们理应协同共生,本着不侵犯和伤害的原则给予关怀和帮助,但面对贪食的本性、金钱利益的诱惑、心态的扭曲种种,我们之中的一些人却对动物施加暴行,为着自己的私欲,剥夺动物生的权利,给它们带来无尽的伤害和痛苦,生而为人,却全然没有人的样子!
去年12月21日16时许,一只浑身是血的金毛犬被送至成都郫都区百草路东段的一宠物医院进行救治,身体发现刀伤70余处。次日6时许,该金毛犬不治身亡。
三年前的一天下午,浙江温州江心屿景区内,四五名男女将一只猫咪悬吊树上,一女子手握美工刀,竟以活剥猫皮为乐,可怜的猫咪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凄厉叫声,令人胆战心惊。一参与活剥猫皮的男子说:“是我们捕获的野猫,肉好吃的很”。
2002年2月,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用硫酸泼熊,这可能是近些年影响最大的虐待动物案件了。这个事件由于当事人清华大学学生的身份,更是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为什么中国最高等学府的学子,会如此残忍和变态?最终,刘海洋被以“毁坏财物罪”判刑,是近些年国内少有的因为虐待动物而判刑的。
这些虐待动物事件仅仅是冰山一角,虐待动物的惨剧几乎每天都在上演,数量极大,而且手段往往都极其恶劣和凶残。但与之相对的却是少之又少的法律条款,动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虐待动物的人也难以得到应有的惩罚和判决,这样的现状令人心寒。
目前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但这部法律主要针对反走私、反盗杀等违法行为,且被列入保护范围的动物种类有限。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也就是说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只针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和对人类有益或者有重要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法律保护。
对此,有网友表示“我国的动物保护法保护的是动物对人的价值而非‘情怀’。”
在小编看来,只注重保护濒危和“高价值”的动物实则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了动物保护法的价值和意义,也在某种意义上助长了这些施暴者的残忍行为。
因为捕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触犯法律,所以他们将魔爪伸向了出于法律保护范围之外的一些小动物,比如那些常见的猫和狗,他们可以将随意将其捕杀,也可以把这些动物当做赚钱的工具而丝毫不受法律管控和处罚,因为没有法律的管制,这些动物被逼到了濒死的境地。
而对于引发舆论热议的金毛事件,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宁认为,目前我国还没有动物保护法,对于虐待他人合法饲养的动物的人来说,动物的主人可以要求虐待者进行民事赔偿;如果被虐待的是流浪动物或者是自己饲养的动物,由于没有法律依据,暂时没有制裁的办法。
对此,沈宁律师也指出,我国也没有专门的组织和机构来处理此类虐待动物的事情,很多情况下都是依靠民间自发的动物保护组织。
小编记得在很久之前曾看到过一则新闻,成都一家规模极大的兔肉供应商被爆出所供应的兔肉均是猫肉,这些猫全是可怜的流浪猫,他们被带到工厂,被工人按入水中溺亡,然后被剥皮,被神不知鬼不觉地包装成兔肉,然后送到各家餐馆,甚至流入销售市场。
不知道那起案件最终落了个怎样的结果,那些黑心的老板和工人们是怎样的下场,可能结局总归让人失望,人们只记得笼子里那些活泼可爱的猫咪,它们或许以为幸运的有了善意的主人,好的归宿,但人性的丑恶却让人失望,也可怕到让人难以想象。
动物总是以最大的善意来关怀和保护人类,但这些虐待动物的施暴者却总是以最坏的恶意来伤害动物。
保护动物的最大意义或许在于解救人性,因为比起这些满怀善意,伤痕累累的动物,那些心怀鬼胎的人反而更需要救治,他们需要被正确引导,也需要让他们认识到法律的威力,立法打击虐待动物破坏公序良俗的行为势在必行,而且刻不容缓。
首先,关爱动物的共识需要被深化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去,对于家长和老师来说,当孩子年纪尚小时就应该让他们学会关爱动物,与动物交朋友,提高动物保护意识,为孩子树立正确的动物保护观,让孩子的心态健康发展。
在日常生活中,关于动物保护的宣传也是极为重要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动物保护广告的投放、动物保护宣传海报的张贴、通过有影响力的人物来加深动物保护重要性的共识等等,当这些行为被落到实处,社会整体对动物保护的意识也会加深和加强,更少的人购买象牙制品,更少的人食用珍稀野生动物,更多的人保护和关爱动物,这都是宣传工作所能带来的功效。
当然,动物保护需要“软硬兼施”,对于虐待动物者,绝对不能姑息,要让他们真正意识到虐待动物的错误意义和严重性,只有对法律生畏,他们才会真正开始审视自己的行为。
如何让法律发挥最大的威慑力,对于虐待动物行为的打击便急需严厉,动物保护法需要完善,法律不应该只是关心濒危动物和“高价值”动物,对于猫,狗等小动物的保护也需要提上日程,不仅要加快立法进程,加大对虐待动物行为的惩治力度,对于虐待动物者也要加强心理教育,让他们真正意识到动物保护的意义,扭转对于动物的扭曲心理,让动物保护法由内而外,努力做到全面且完善,为动物提供切实的保护。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这句话的意义实则简单,但如果这样的共识被内化到每个人的意识中去,动物与人的关系,便会多更多和谐共存的范例和意义。
(立法网新媒体中心 王晓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