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在央视《对话》节目上,曾说过“如果不能控制这家企业,我宁愿把它卖掉”,控制欲如此之强的刘强东怎会让自己处于王石的不幸境遇!
腾讯虽然通过增持成为京东第一大股东,但丝毫未影响刘强东对京东的控制地位。
刘强东通过Max Smart Limited占股16.2%,及通过Fortune Rising Holdings Limited持股2%,共计持股18.2%,却拥有80.9%的投票权。
在2016年2月29日,腾讯持股比例为18%,但只拥有4.2%的投票权,所以刘强东仍牢牢掌握着京东的控制权。
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和纳斯达克市场(Nasdaq Stock Market)均允许上市公司采用这样的股权结构。
不过这种结构在股票公开上市公司相当少见,也遭到主张优良企业治理的人士责备。他们认为,大量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是不民主的做法。
根据京东的招股书,在京东发行上市前,京东有11家投资人将其投票权委托给了刘强东行使。刘强东持股只有18.8%(不含代持的4.3%激励股权),却据此掌控了京东过半数(51.2%)的投票权。
换而言之,在京东的结构之中,11家的投资者的股东投票权已经被剥夺,当然“这个也可以被解释为出于对东哥的信任”,至于是不是,“你懂的”。 这就是所谓的“一致人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