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间总是太匆匆,不知不觉间,2017年还剩下十天了。而2018年1月1日不仅仅是新一年的起始,也是牵动金融行业神经的那根线,毕竟“资管增值税”要正式走上历史舞台了。
新规中明确指出,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对私募管理人而言,纳税主体是一个全新的角色和业务范畴,及早厘清其中的关键要素还是很有必要的。
1、私募管理人运营私募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私募基金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它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再汇总申报缴纳。
3、私募基金增值税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私募基金增值税征税范围主要涉及到金融商品转让差价收入、贷款服务收利息收入以及管理人会涉及到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常见的有管理费收入等)。
5、私募基金转让金融商品的负差收入可用来抵扣,但不能跨年抵扣。
1 什么是增值税?
事实上,很多私募机构对资管产品增值税问题还存在不少疑惑,包括增值税的应税项目、缴纳时点、计算方式、免税情节等。
我们先从最简单的问题开始:什么是增值税?
先举个例子,假设你是个二道贩子,100元进货,卖家给你开一张100的发票;然后200元出售,你给买家开200元的发票。如图:

卖家收钱100元,缴税5.66元。 假设税率6%,5.66= 100/(1+6%)*6%。增值税是价外税,100元是卖家的含税销售额,100/(1+6%)就是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就是应纳税额5.66元。相同的,作为二道贩子的你需要纳税11.32= 200/(1+6%)*6%。增值税是价外税,200元是卖家的含税销售额,200/(1+6%)就是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就是应纳税额11.32元。
因为你支付给卖家的100元里面,卖家需要缴税5.66元。在卖家给你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这5.66元对你来说可以抵扣。 也就是说你实际的纳税额为11.32-5.66=5.66元。
卖家缴纳开票中的税额5.66元对卖家来说是销项税,实际需要缴纳,对你来说是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你开给买家的税额11.32元,对你来说是销项税,对买家来说是进项税,买家可以进行抵扣。
这样就很清晰了,你缴纳的进行抵扣之后的5.66元实际上是(200-100)=100 增值部分需要缴税的部分。增值税是对商品流通环节的增值部分征收的流转税。
不过上面说的对资管产品没用啦,因为已经确定为简易征收,是不能进行进项税的抵扣。
2 资管增值税法规一览

3 增值税应税行为
财税(2016)36号文中对金融服务的应税行为做了规定,指出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其中,涉及到私募基金的主要有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三类。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3、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4 资管产品增值税涉税表

备注:表格中部分内容有争议,待确定,请谨慎参考!
5 增值税计算示例
示例背景:
管理人B在2018年9月1号成立第一只产品私募1号,产品期初净值10000万,份额10000万份,单位净值1.0000。(假设管理人B为按月缴税的一般纳税人,私募1号无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等相关费用,管理人在9月到12月只管理这一 只产品。)
例1:私募1号在9月发生交易:买进1只股票A并在当月全部卖出,共获得转让差价收入100万,其9月份增值税计算如下:

私募基金暂适用3%简易计税,在本例中,无股票持仓盈亏,无前期可抵扣负差,增值税对产品的整体影响为应税收入的3.26%。
例2:私募1号在10月共发生交易:买进2只股票B和C ,卖出一部分股票B和C共获得卖出差价收入100万,剩余的股票B和C 根据市场行情市值增值50万。其10月份增值税计算如下:

为保持净值平滑,产品净值中需考虑未卖出股票的市值增值,暂估相关增值税影响,但实际应税收入为卖出股票已实现的差价收入。
例3: 私募1号在11月共发生交易:卖出全部剩余股票B和C,差价收入正负相抵后为-80万。其11月份增值税计算如下:

卖出股票产生的负差收入不计提增值税,因而不影响资产净值,可与后期转让差价收入抵扣。
股票B和C全部卖出,10月末剩余股票B和C市值增值已不存在,针对其暂估的增值税也就不再存在,会剔除暂估增值税对资产净值的影响。
例4:私募1号在12月共发生交易:买入股票D并在当月卖出部分D,获得差价收入50万,剩余股票D市值增值100万。其12月份增值税计算如下:

由于11月有可抵扣负差收入-80万可以完全抵扣12月卖出股票的差价收入50万,因此12 月无应纳税额。因不能跨年抵扣,剩余的负差收入-30万不能用来抵扣2019年的差价收入。

总结:
私募基金增值税对基金资产净值、单位净值、利润的影响受到基金各项收入的性质、浮盈浮亏、以及转让收入负差抵扣原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需结合基金具体情况综合评估。
精彩预告:自资管增值税出台的那天起,便在行业里引起轩然大波。至今为止,各个机构都有自己的解读与应对策略,但仍然有很多不确定的地方。下周,上海税务局将召开关于资管营改增的培训,【积募】将为大家带来第一手资讯,敬请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