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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针对创业公司法务的一对一问诊

分类:推荐文章 · 发布:2025-12-20 · 浏览:1

“我要成立一家新公司,要注意些什么?”

在7月8日中关村创业大厦的会诊中,大多数创始人或者创始人团队都在问这个问题。成立新公司,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但是股权架构问题却最为重要,如“西少爷”“一号店”就因为股权问题导致创业的“失败”。

  那怎样的股权架构才是最为合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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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图中,占比例最多的是出资额股权——50%,但这50%的股权并不是说谁出资就是谁的,而是要根据已经分好的其他三个维度的比例来进行分配。

首先是创始人股权20%,这是单独给予的,这样创始人就比其他合伙人多了20%。

其次是身份股权,比如有三个合伙人,加上创始人一共就是四个股东来分10%的股权,每个股东2.5%。

最后是职务股权20%,职位股权又要区分兼职专职,对创业公司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决定每个职位应该给予多少的股份。按最平均的分,三个合伙人加一个创始人,每人能够分到5%的股权。但实际中往往创始人分到股权更多。

综上,创始人在除掉50%出资额股权的情况下,已经占有27.5%,在和其他三个合伙人按已分股权出资比例分取50%出资额股权,创始人最后的股权为55%。而作为创始人,最重要的是对创始公司的控制权,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此时创始人的表决权已经超过百分之五十,即创始人对公司有相对控制权。

上述股权分配方案只是按照一般分配原则,实际操作中每个创业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所以其股权分配方案会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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