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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的公告

来源:推荐文章 / 时间:2025-12-20

2019年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满意100”人才集聚工程,加强本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宝山建设“两区一体化升级版”的现代化滨江新城区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现就开展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选拔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拔范围对象

本区区域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凡符合相应标准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不限户籍和国籍,均可申报参加选拔。机关公务员以及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关于选拔项目及数量

(一)选拔项目

设优秀人才团队、优秀人才个人两个项目,其中,优秀人才个人分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尖子三个类别。

(二)选拔名额

优秀人才团队,不超过10个。优秀人才个人,不超过100人,其中:

1、领军人才,不超过15人;

2、拔尖人才,不超过35人;

3、青年尖子,不超过50人。

三、关于选拔原则

(一)聚焦重点。紧紧围绕宝山“两区一体化升级版”发展目标和本区“十三五”规划发展要求,坚持全面均衡择优,重点聚焦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邮轮、机器人及智能硬件、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我区“1+4+X”产业体系中各类优秀人才。

(二)突出一线。向在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工作的一线优秀人才倾斜,对有利于宝山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承载区、城市功能转型最佳实践区建设的优秀团队、优秀个人,重点优先考虑。

(三)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既要考察个人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又要注重人才的专业贡献、团队效应、作用引领和发展潜力。

(四)单一申报。同一申报人按自身业绩成果提交材料,“人才团队”、“拔尖人才”和“青年尖子”只可择一申报(“领军人才”通过评审直接从“拔尖人才”中择优产生)。

四、关于评审平台

优秀人才选拔划分为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建设交通、邮轮航运、创业、财税金融、教育、卫生、现代农业、文化、法律服务、体育、高技能13个项目,设企业、财税金融、专业技术、社会文化及高技能等五大类专业评审平台。各项目的选拔对象详见附件1。

五、关于选拔标准

四类人才选拔的基本条件如下,各专业类别人才选拔的专业条件,由各评审平台制定,详见附件1。

(一)优秀人才团队

优秀人才团队从本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或在区域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升级以及经济结构调整中起引领作用的优秀集体中产生。申报优秀人才团队的,人数一般应在6人及以上,成员政治意识强,年龄结构合理,团队及其核心成员能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或发展潜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宝山从事前沿技术研究、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善于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制先进技术标准。

2、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或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创业理念和商业模式具有独创性。

3、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法律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有公认创新成果,能引导本行业、本领域发展导向,且业绩突出。

(二)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从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各领域高精尖人才中产生。申报领军人才的,应当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能够在本市、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入选后一般能够在相关岗位上继续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功绩卓著,在同行业内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并享有盛誉,具有全球知名度或全国影响力。

2、在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取得重要创新成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作出巨大贡献。

3、通过开展创新创业带动了新产业、行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拔尖人才

拔尖人才是区领军人才的后备队。申报拔尖人才的,应当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踊跃投身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积极融入宝山创新驱动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等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在本领域、本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在本专业中具有一流学术、科研水平,且入选后一般能够在相关岗位上继续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突出的科研和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科技创新类奖励,或取得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或在新产品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成效显著,达到国内或本市领先水平。

2、具有扎实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基础和创新的经营管理理念,能够结合企业的实际,不断吸收国际国内领先的管理经验,形成独到的经营管理思想和成功的经营管理模式,市场敏感性、机遇把握能力强,在业内得到同行和专家的认可,得到市场的认同。

3、在宝山创业,从事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科研创新和服务创新等创新项目,经营业绩显著,社会认可度广泛,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产品,有非常高的科技含量。

4、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法律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有公认的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国内或本市享有较高声誉,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青年尖子

青年尖子是区拔尖人才的蓄水池。申报青年尖子的,应当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技能和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2月1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类奖励,或取得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或在新产品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成效显著,达到市级以上先进水平。

2、担任企业中高级管理职务或负责企业核心业务,对企业发展具有较大贡献,所在企业或企业的核心业务在同行业中处于国内先进或全市先进水平。

3、在宝山创业,从事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科研创新和服务创新等创新项目,社会认可度较高,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产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4、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法律等领域取得一定业绩,产生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本市或本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关于推荐途径

(一)组织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照优秀人才选拔条件提出人选,并向所属街镇(园区)或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镇(园区)、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并根据团队及人选专业领域向相关专业类别评审平台推荐。

(二)专家及社会团体举荐

1、专家举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由本专业2名及以上专家联名举荐。举荐专家应为本领域两院院士、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及上海领军人才等。

2、社会团体举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通过政府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团体可以举荐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

(三)个人自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通过自荐参加本单位的推荐选拔。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以及个人自荐方式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应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评价,并择优推荐申报。

七、关于选拔报名

(一)报名途径: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可申报“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人才个人可申报“拔尖人才”或“青年尖子”项目,申报人通过以下相应报名途径进行报名,具体为:

1、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团队或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名,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并填写意见后,报相关评审平台。

2、区国资委归口管理的国有、集体企业中,符合选拔条件的团队或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向区国资委报名,区国资委复核并填写意见后,报相关评审平台。

3、其他各类企业(含部市属企业、各街镇园区下属企业、非公企业等)中,符合选拔条件的团队或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镇园区报名,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镇园区复核并填写意见后,报相关评审平台。

4、符合选拔条件的自由职业者等无法通过上述途径报名的团队或人员,向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报名,由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意见后,报相关评审平台。

(二)报名时间:8月12日至9月12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四)报名方式:一般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可以是报名人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到接受报名单位进行报名。

(五)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宝山区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拔尖人才、青年尖子)申报表,表式见附件3、4、5,书面一式两份盖章,电子版通过刻录光盘形式现场提交。

2、申报人(申报团队领衔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本,通过刻录光盘形式现场提交。申报团队如有团队合照或工作照,请一并提供1-2张电子版本。

3、以下材料需携带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原件在现场核对后当场返还);复印件均统一使用A4纸复印,按类别依次排序,同类别的按时间依次排序:①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④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或其他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⑤近年来,重点是近三年的代表性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所获奖项/荣誉称号证书、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课题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⑥申报创业平台的另需提供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由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企业涉税事项调查证明、由人社部门开具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⑦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八、其他

(一)评审工作主要安排

1、评审平台进行资格审查。9月,各评审平台负责对报名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反馈至各接受报名单位,由各接受报名单位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2、评审平台组织评审。10月,各评审平台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团队和人员,按照人才学科和专业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将由各评审平台另行通知。各评审平台按照不超过平台名额150%的比例产生拟推荐人选,并进入到社会选拔阶段。

3、社会选拔。11月中上旬,区人才办会同区委宣传部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官方微信等多种宣传媒体,展示各评审平台拟推荐的优秀人才风采,并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投票推荐选拔。

4、区人才办组织审核公示。11月下旬至12月,区人才办邀请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比选和审查平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公众投票结果和人才领域分布等因素,经全区面上统筹后提出优秀人才正式候选人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再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在《宝山报》、“上海宝山”、“宝山人才”微信公众号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联系方式

1、关于报名工作安排,可根据报名途径要求,咨询相应的接受报名单位,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见附件2。

2、关于报名的专业资格条件,可咨询各评审平台,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下:

3、关于本次选拔工作的其他问题,可咨询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15618903837

联系QQ号:3100038025

(三)本公告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宝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

附件1:

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选拔专业条件

申报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团队、个人的人员,除应符合《宝山区创新创业优秀人才选拔公告》中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所申报专业类别的具体专业条件。

◆科技创新人才

一、选拔对象

在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自主创新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方面成绩显著;在科学技术领域的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得到公认或采用,并且为本区创造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科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1、团队有明确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研究方向符合本区产业发展需求,人员构成合理,分工明确,有明确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与研发方向具有较好的吻合度;

2、团队从事前沿技术研发,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最终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研发项目获得国家、市各类科技计划立项、奖励;团队或团队成员获得国家、市科技部门奖励;

3、团队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善于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制先进技术标准。近三年,团队研发、转化的科技项目数量不低于5个,项目产业化比例不低于50%,且形成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须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研究方向符合本区产业发展需求,近三年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近三年,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知识产权,且研究成果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近三年,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且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且项目成效显著。

4、近三年,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且获得优秀论文奖;或出版2部及以上专著。

5、在所属行业取得突出业绩,有公认创新成果,能引导本行业、本领域发展的行业代表人物或学科带头人。

青年尖子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在该领域有一定影响,具较大发展潜力。各类专业条件可在拔尖人才基础上适当降低。

 

◆经营管理人才

一、选拔对象

工商、税务关系隶属于本区区域范围内的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带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效,能够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对本区域的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有促进作用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经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信息委。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1、所在企业经营内容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年度利润总额、各类税收、吸纳当地劳动力等方面居于本区前列或近三年保持较快增长,能够有效助力本区域经济提质增效;

2、团队具有扎实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基础和创新的经营管理理念,能够结合本企业实际,形成完善的经营管理思想和成功的经营管理模式;

3、团队核心成员在本领域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引领作用,其团队具有较强成长性,能在本领域显示出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团队或团队成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经营管理相关奖励者优先。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5年以上企业高层管理经验;

2、在本领域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引领作用,具有较好的产业化经历及先进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优秀的创新发展能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奖励者优先;

3、具有战略规划、统揽全局的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带领本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各类税收、吸纳当地劳动力等方面居于本区前列或近三年保持较快增长,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青年尖子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在该领域有一定影响,具较大发展潜力。各类专业条件可在拔尖人才基础上适当降低,但须具有3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

 

◆建设交通人才

一、选拔对象

在工程建设管理、交通建设管理等领域专业成绩突出、行业引领作用显著、具有一定影响力,且为本区建设交通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建管委、区交通委。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1、所在企业(机构)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或引领力,对本区有较高的贡献度;

2、团队领衔人获得省(部)级(直辖市)及以上专业技术奖励,或在本领域本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申报团队中的核心成员至少3名及以上具有相当建设交通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认可的中等级别的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3、在相关行业及领域积极创新、填补空白,核心业务研究开发和先进技术应用、推广上成绩显著,达到省(部)级(直辖市)及以上先进水平,获得过省(部)级(直辖市)及以上奖励,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须具有建设交通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所从事行业、专业符合本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并为本区创造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房地产、建筑、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水务、项目管理、景观设计、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同行中出类拔萃,有较高声望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相关行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认可的最高级别的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或较强的专业管理实际工作能力,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青年尖子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在该领域有一定影响,具较大发展潜力。各类专业条件可在拔尖人才基础上适当降低。

 

◆邮轮航运人才

一、选拔对象

在邮轮设计建造、邮轮运营、港口管理及邮轮经济科学研究等领域专业成绩突出、行业引领作用显著、具有一定影响力,且为宝山邮轮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滨江委、区建管委。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1、所在企业(机构)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或引领力,对本区域有较高的贡献度;

2、团队成员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绩优良,团队领衔人获得省(部)级(直辖市)及以上专业技术奖励,或在本领域本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在相关行业及领域积极创新、填补空白,在核心业务研究开发以及先进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方面成绩显著,达到省(部)级(直辖市)及以上先进水平,获得过省(部)级(直辖市)及以上奖励,或为本区创造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一般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能够引领本区邮轮产业发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或较高的专业管理实际工作能力。

2、具有相关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获得省(部)级(直辖市)及以上相关方面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3、具有相关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承担省(部)级(直辖市)及以上重大邮轮相关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本领域、本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省(部)级(直辖市)及以上专业技术奖励。

5、从事邮轮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并作出突出成绩,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同等条件下,承担国家、市级层面部署的具有重要意义的重大任务、重大研究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获得省(部)级(直辖市)及以上的学术专著或论文成果奖项的第一撰稿人优先。

青年尖子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在该领域有一定影响,具较大发展潜力。各类专业条件可在拔尖人才基础上适当降低。

 

◆创业人才

一、选拔对象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下,围绕本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创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投企业、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且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1、团队成员合计持股比例一般不少于70%,且持股结构科学合理,团队领衔人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时具有相对控制权,风险投资比重较大的,持股比例和控制权可适当放宽;

2、团队能够在本市范围内引领本领域的发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或在相关领域显示出较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3、所创办企业经营业绩显著,社会贡献较大,在本领域具有广泛的认可度,企业年纳税额在区同类企业中居一定水平,为社会提供相当的就业岗位;或企业年度销售总额、利润总额、区级纳税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保持较快增长。重点关注“独角兽”、“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和其他重点企业(①“独角兽”企业:所创办企业为估值/市值10亿美元以上的初创企业;②“隐形冠军”企业:所创办企业为国内或国际市场上占据2/3以上份额,但社会知名度很低的中小企业;③“瞪羚”企业:所创办企业为成长性好、具有跳跃式发展态势的高新技术企业);

4、所创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产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或核心产品具有较广阔的市场前景,具备占据较大范围市场的可行性和条件;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为非公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本人持股比例一般不少于30%。风险投资比重较大的,本人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

2、能够在本市范围内引领本领域的发展方向,或本人在相关领域显示出较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3、所创办企业经营业绩显著,社会贡献较大,在本领域具有广泛的认可度,企业年纳税额在区同类企业中居一定水平,为社会提供相当的就业岗位;或企业年度销售总额、利润总额、区级纳税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保持较快增长。重点关注“独角兽”、“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和其他重点企业(详见优秀人才团队专业条件);

4、所创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产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或核心产品具有较广阔的市场前景,占据具备较大范围市场的可行性和条件;

青年尖子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在该领域有一定影响,具较大发展潜力。各类专业条件可在拔尖人才基础上适当降低,但须为公司联合创始人或合伙人,本人持股比例一般不少于5%,风险投资比重较大的,本人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

 

◆财税金融人才

一、选拔对象

在财税、金融服务等领域开展专业理论研究且业务能力较强,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对宝山财税金融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区财政局。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富有创新团队精神;

2、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经济、金融市场秩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无违规违纪行为,包括未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分、未受到自律机构的自律处分、未收到上级单位的内部处分等;

3、在本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在同业中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典型性。符合我区产业导向,体现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4、团队中的领衔人和核心成员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团队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际通行的金融认证证书、取得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后专职在相应机构从业满5年,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记录,并积极推动本区财税金融行业发展和进步且成效显著;

3、在本区企、事业单位中的财务会计、审计等部门工作满5年;在本区金融或类金融机构担任主要负责人,能创新地运用财金管理新方法、新技术取得显著效果,产生可观经济效益,并具有推广和普及价值的;

4、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政策驾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在加强单位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产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青年尖子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在该领域有一定影响,具较大发展潜力。各类专业条件可在拔尖人才基础上适当降低。

(三)同等条件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优先考虑:

1、获得过国际国内相关奖励的团队。

2、具备上海会计领军人才、上海优秀会计人才资格,或列入市级会计人才培养计划者。

3、近三年来,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2篇及以上专业理论文章、经验总结材料,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编著的著作被正式出版。

 

◆教育人才

一、选拔对象

在教育系统中出类拔萃,为教育发展提供专门性服务,且对本区教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教育局。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团队领衔人必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特级教师,团队及其核心成员能在教育领域显示出较高的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或发展潜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来,团队成员作为项目主持者或主要参加者获得市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发明奖、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和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其它同等奖励。奖励要求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

2、团队成员在专业理论研究上有较深造诣,近三年来,在市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及以上与专业相关的、有较高科学价值或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且正式出版专业理论著作1本及以上,且系第一作者。

3、团队成员在育人、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近三年来,教学大奖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直接培养的学生在国家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名列前茅。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须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师德高尚,在本领域、本行业、本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来,本人作为项目主持者或主要参加者获得市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发明奖、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和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其它同等奖励。奖励要求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

2、在专业理论研究上有较深造诣,近三年来,在市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及以上与专业相关的、有较高科学价值或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且正式出版专业理论著作1本及以上,系第一作者。

3、在育人、教学方面有突出成绩。近三年来,教学大奖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直接培养的学生在国家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名列前茅。

4、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威信,被评定为市特级教师、特级校长。

青年尖子须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师德高尚,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能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职称条件,但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与能力,近三年的研究成果获得区级教育科研评比一等奖及以上,且本人承担主要研究任务者(列课题组前三位);或课题被立项为市教研室青年教师基金会课题者。

2、具有较强的教学业务能力,近三年参加由市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市中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获一等奖及以上者。

 

◆卫生人才

一、选拔对象

在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从事医疗临床、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等一线工作,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卫生健康委。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1、团队应成立3年以上,团队及其核心成员能在卫生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或发展潜力;

2、团队领衔人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在本专业、本学科具备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工作经验,处于本市同类同级学科领先水平;

3、团队近3年来获得区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或市级科研课题不少于3项,或国家级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4、团队成员模范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无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违规执业等不良记录及其他违纪违规现象。

5、团队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医疗卫生服务的态度、质量和成效为广大病患(服务对象)所认可,近3年内无有责医疗差错(纠纷)、病人(服务对象)投诉等不良工作记录;

6、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社区重点项目(均含创建)团队优先考虑。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须具有医学类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立志献身医疗卫生事业,以维护宝山市民健康为己任,将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与使命,在本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少于3年;

2、模范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无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违规执业等不良记录及其他违纪违规现象;

3、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医疗卫生服务的态度、质量和成效为广大病患(服务对象)所认可,近3年内无有责医疗差错(纠纷)、病人(服务对象)投诉等不良工作记录;

4、在本专业、本学科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处于本市同类同级学科领先水平,近3年来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或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5、市、区两级医学重点专科、社区重点项目(均含创建)科室(项目)负责人优先。

青年尖子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在该领域有一定影响,具较大发展潜力。各类专业条件可在拔尖人才基础上适当降低。

 

◆现代农业人才

一、选拔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动植物检疫、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农委。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团队及其核心成员能围绕推进宝山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促进本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农业生产、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中,多次承担重大课题,近三年来,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显著,所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在本行业较有影响;或虽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但生产经验丰富,善于解决疑难复杂的农业生产技术问题,指导实际生产能力强。

2、长期从事农业科研和生产,特别是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3、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处于先进行列,在本区域、本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大的影响。

青年尖子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在该领域有一定影响,具较大发展潜力。各类专业条件可在拔尖人才基础上适当降低。

 

◆文化人才

一、选拔对象

在艺术创作与表演、艺术教育与研究、图书资料、群众文化、非遗传承、文物博物、广播电视等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在本区同行中出类拔萃,具有引领作用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在文化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有公认创新成果;能引领本行业、本领域发展导向,在本区文化社会建设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精神,德艺双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来,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政府文艺奖项、政府新闻奖项等各类政府奖项。

2、近三年来,在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杂志上发表过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等;或获得相关专利,在本行业中产生过积极影响;或发表过有影响的小说、剧本、诗集等文学作品。

3、在有影响的活动中承担过主要的创作、导演、表演等工作;或举办过全市性个人作品展览、展演,有较高的知名度。

4、系国家保护、具有特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或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专业骨干人才。

青年尖子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在该领域有一定影响,具较大发展潜力。各类专业条件可在拔尖人才基础上适当降低。

 

◆法律服务人才

一、选拔对象

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在法律服务行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司法局。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1、在本区注册并成立满10年的律师事务所(2009年6月30日之前成立),律师事务所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且未因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的;

2、执业律师人数在6人及以上,律师事务所及该所律师政治意识强,能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遵守社会公德;

3、重视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规范,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4、在本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建设方面起到榜样与示范作用,并能积极引导本区律师事务所科学发展、规范发展,在律师事务所建设方面走在全区前列。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在本区连续执业5年以上(2014年6月30日之前开始执业),担任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或合伙人,执业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党纪处分等;

3、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行业责任感,注重维护律师形象,积极参加社会稳定维护、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4、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律师执业水平,业务精通,业绩突出,得到业内外高度认可;

5、刻苦钻研,善于总结经验,近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有关专业刊物发表过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等,或荣获过市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的。

青年尖子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在法律服务领域有一定影响,具较大发展潜力。各类专业条件可在拔尖人才基础上适当降低,但须为在本区连续执业5年以上(2014年6月30日之前开始执业)的执业律师。

 

◆体育人才

一、选拔对象

体育行政事业管理系统、基层训练单位,以及各类体育企业、体育类社会组织团队、管理人员、教练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中,为本区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体育局。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优秀人才团队应在宝山开展体育工作三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紧紧围绕新时期体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在推动宝山体育事业全面发展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近三年来获得过国家部委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2、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入选国家队,并在奥运会、世锦赛等重大国际比赛中获前三名。专业能力和教学训练水平获广泛认可;

3、团队凝聚力强,队伍素质高,团队自身的组织管理和作风建设完善,制度健全。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须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体育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或者为体育企业、体育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参与宝山体育工作三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来,获得过国家有关部委、上海市先进荣誉称号、全国优秀教练员称号或其他同等级别荣誉称号。

2、从事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工作,在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入选国家队,或者在国际性体育比赛中进入前八名,或者在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冠军,形成良好社会效应的。

3、具有较强的体育训练管理能力和体育专业训练水平,在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为体育运动项目带头人且切实发挥骨干作用的。

4、近三年来,在体育专业理论研究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2篇及以上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

青年尖子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在该领域有一定影响,具较大发展潜力。各类专业条件可在拔尖人才基础上适当降低,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来,获得宝山区先进荣誉称号或者获得上海市青少年十项系列赛最佳教练员、上海市业余训练优秀个人称号。

2、从事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工作,在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方面成绩优异,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在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者在市运会比赛中获得冠军。

3、积极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青少年运动员,近三年中输送不少于6名的。

 

◆高技能人才

一、选拔范围

围绕本区建设现代化滨江新区的总体目标,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邮轮、机器人及智能硬件、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本区重点产业中,从事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团队、个人。

二、评审平台

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三、专业条件

(一)优秀人才团队

团队及其核心成员应当在本行业、本领域中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团队日常工作,且团队领衔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上海工匠等奖项。

2、担任市级资助项目带头人,带领工作团队积极开展技能攻关、带徒传技等活动,工作室运作良好并已取得一定的行业声誉、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取得明显效果、作出较大贡献。

(二)优秀人才个人

拔尖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资质方面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或相同水平);对于从事职业尚无国家职业标准的,应在本岗位长期工作且做出突出贡献、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有较高声誉。(2)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类奖项,或为宝山区技能人才培养“双百计划”等区级及以上技能类项目资助对象。(3)相关专业硕士、博士等;

2、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解决企业生产、科研中高难度技术问题,或掌握企业关键、核心技术;

3、具有较强的发明创造能力和突破创新精神,取得发明、专利,推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

4、具有较强的带徒传技能力和奉献精神,在培养技能人才、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显著。

青年尖子作为拔尖人才的后备人才,须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发挥一技之长,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在该领域有一定影响,具较大发展潜力。各类专业条件可在拔尖人才基础上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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